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針對媒體質疑中科院採購105砲案,本院澄明新聞稿

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新聞稿

 

時間:112.9.21

 

針對媒體質疑中科院採購105砲案,本院澄明如后:

 

一、本院於108年4月,依軍備局委託,辦理105公厘火砲採購,即依採購程序,於同年5月辦理公告招商說明會尋求商源。

 

二、本院詢商階段,於108年10月赴美參加美國陸軍年會,經105火砲製造原廠(Watervliet Arsenal)代理商黑熊公司邀請參訪,期瞭解向該廠籌購砲管可行性與商情。因全案尚未進入申購階段,故無媒體報導委託代理商或公關公司對美遊說。

 

三、本院於108年12月,依採購程序辦理105公厘火砲系統採購案公告招標。109年7月14日,由明雯公司得標,惟未依約交貨,嚴重逾期並達解約條件。本院遂於110年10月,發函與該公司解約,並求償損失。案經桃園地方法院於112年8月4日一審判決明雯公司敗訴,應賠償本院新台幣1仟256萬餘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