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針對網路媒體以「【國艦國造弊案】龍德造船憑幾頁沱江級後續期程計劃書,中科院就付出4億8千萬元」等報導內容,本院澄明新聞稿

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新聞稿

 

時間:111年5月3日

 

針對網路媒體以「【國艦國造弊案】龍德造船憑幾頁沱江級後續期程計劃書,中科院就付出4億8千萬元」等報導內容,本院澄明如後:

 

一、「高效能艦艇後續量產」為海軍委由中科院擔任主合約商,原規劃於107至114年,執行1至3艘造艦作業,後因109年敵情威脅驟增,為快速提昇戰力,海軍遂規劃另增加4至6艘艦艇於112年底前完成6艘交艦,為配合4至6交艦期程,本院評估後啟動長交期重要裝備(即報載院提供裝備如MTU主機、鋁合金等)辦理先期備料作業。

 

二、有關上述長交期品項,為統一構型、性能相容互通,考量龍德公司為1至3艘得標商,具備造艦及備料經驗,執行風險較低,爰於110年1月以限制性招標方式洽龍德公司辦理採購,符合採購法第22條1項4款原有採購之後續擴充,因相容互通性需要,必須向原供應廠商辦理採購之原則。

 

三、報載有關本院向龍德公司採購備料,為一般財物採購案,本院依合約條款,要求該公司提交預付款同額還款保證書,以確保本院權益。本案於110年5月依據契約驗收MTU主機、鋁合金等訂購單,另由廠商提交銀行出具總額為4億8,750萬元連帶還款保證,經本院對保審核後,撥付契約價金總額25%,計新臺幣4億8仟萬餘元。本院於記者採訪過程表達致有誤解部份,已逐一澄清,報載恐有圖利龍德廠商乙情,非屬事實。

 

四、全案儎台建造區分1至3艘、4至6艘等兩階段,各階段均採最有利標評選辦理,納編國內專家學者共同參與,過程一切公平、公正及公開,絕無獨厚任一廠商,籲請國人支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