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針對媒體報導「拿中國貨冒充美國貨賣中科院 商人違約遭起訴」等情,本院說明新聞稿

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新聞稿

 

108.4.29

 

    針對今(29)日媒體報導「拿中國貨冒充美國貨賣中科院 商人違約遭起訴」等情,本院說明如后:

 

一、本案係本院於民國106年5月接獲檢舉調查,王姓民人標得本院「HY-MU-80桿料等4項」財務採購案,違約從中國訂貨並偽造美商公司名義開立製造證明及發票,經商請美方查證後,進而解約,全案已由基隆地檢署偵結,依詐欺等罪起訴。

二、本院戮力執行國防自主及深耕國防產業,為確保採購之軟、硬體設備安全,各項標案內容均律定參標廠商和設備製造廠不得具中資,以及嚴禁使用陸製品,並依法察查;針對未依投標規定辦理者,本院將秉勿枉勿縱原則,移請檢調偵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