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針對媒體報導「中科院黃姓員工遭職場言語霸凌」等情,本院澄明新聞稿

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新聞稿

 

日期:113.02.07

 

針對媒體報導「中科院黃姓員工遭職場言語霸凌」等情,中科院表示,該案經「職場不法侵害申訴處理委員會」協同督察部門行政調查、審議後,認定「職場侵害」不成立,已函復申訴人處理結果。媒體報導「員工遭霸凌、主管包庇」等情,並非事實。

 

中科院表示,為保障員工職場權益,中科院依「職業安全衛生法」訂頒「職場不法侵害處理作業規定」,凡員工提出職場霸凌申訴,即成立「職場不法侵害申訴處理委員會」,完成行政調查及審議。相關機制經桃園市勞動局、職安署北區職安衛中心輔導審查,均符合職場安全衛生相關法令。

 

中科院指出,報導所指黃姓員工,於111年10月與同仁發生言語紛爭,乃於112年2月指控遭職場言語霸凌、考核及處置不公。全案經中科院「職場不法侵害申訴處理委員會」交督察部門行政調查後召開審議,認定「職場侵害」不成立。惟黃員自112年迄今,仍以各種方式藉事生端,已嚴重影響單位領導統御及相關當事人權益。中科院將針對不實指控,研議相應之法律程序、捍衛院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