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針對《鏡週刊》報導指涉「中科院採購無人機試飛頻摔」等情內容,本院澄明新聞稿

針對《鏡週刊》報導,指涉「中科院採購無人機試飛頻摔」等情內容,本院今日表示,前於該刊查證時,即已詳實說明澄清,惟《鏡週刊》仍逕行報導,本院甚表遺憾、澄明如後:

 

一、本案採公告招標、最有利標評選決標方式辦理,經實飛測試及評選,由自强工程得標,過程公開透明,公平、公正。報載指稱本院疑規格綁標、採購未同步及採用失標品等內容,非屬事實。

 

二、本案依契約約定,採購標的得標廠商無人機採購規格,根據軍種整規書、委製協議書,及系統規格書等核定文件辦理,由本院負責全系統設計開發,整合得標商自強工程製作機體、酬載及電池,通過軍種產品接收測試,系統可靠度良好,並已依期程分批交貨。報載有關該無人機4K畫質不符作戰場景、傳輸延遲、作業半徑、滯空時間及導控距離不足等內容,均為不實報導。

 

三、該刊報導,無人機在嘉義布袋、太麻里及九鵬等地試飛共摔9架次,現場有本院人員及廠商在場等內容,均非事實;另媒體將無關本案之無人機失事紀錄,製表置入報導,顯有混淆國人視聽之嫌。

 

四、本案依契約約定,採購標的得標廠商得經本院同意,採用其他規格、功能及效益較優之光電雙光酬載。得標廠商自強工程於履約過程中,提出中强光電雙光酬載規格優化,經本院評估,確認更能提升國軍偵蒐能力,同意採用中強光電雙光酬載,符合契約規範。

 

五、本案依政府推動無人機產業發展指導,向國內廠商採購無人機體、光學酬載及電池等三項,釋商金額計3.1億餘元;另由本院開發整合「涉及機敏」系統通訊、情傳介接、地面操控台、情資整合管理平台等關鍵核心系統及人員訓練與後勤維保,所需經費4.6億元,全案預算計新臺幣7億7仟餘萬元。報載本院「扣住3.9億餘元,資金流向成謎」,不符事實。

 

本院針對上揭不實臆測,已於《鏡週刊》報導前澄清說明,惟該刊仍執意報導,已嚴重損害本院名譽,將依法提出告訴,以正視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