針對今(27)日媒體報導本院所屬資訊通信研究所軟體支援小組員工5人複製識別證磁扣,違規領取加班費等情,說明如后:
一、本案係經本院內控機制,於今(106)年1月份自查發現,經完成行政調查程序,相關違失人員依情節輕重,已核予解除聘雇至記大過之處分。有關渠等溢領新台幣3萬8仟8百元整加班費,均已全數追繳。
二、對此不當情事,本院將秉勿枉勿縱之精神,強化內控機制及員工法紀教育,防杜類案再生。